各学院、直属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2 2023 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西外院教〔 2022 〕 15 号 要求及《 西安外事学院定期检查制度 》,
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做好检查、完善、评估、建设、督查工作, 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从 5 月 4 日起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 4 日至 17 日(第十、十一、十二周)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
1.先行推进智慧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课程教学进展情况。各单位根据课程具体教学进度安排、教案设计、教学过程等,重点关注课程实施全过程、学生学习情况、学生课堂反馈、课堂教学质量等。
2.以课程组为单位开展智慧课堂教育教学改革讨论、交流、学习、改进情况。
3.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
1.依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相关精神,评估材料整理、收集、落实情况。
2.各 教学单位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3.各专业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制定、执行情况。
4.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劳动教育项目案例建设情况。
(三)常规教学
1.教师授课情况
⑴教师教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符合度)、教学大纲(吻合度)、学情分析(学生对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等;
⑵课堂教学组织实施情况,资料携带情况(教学大纲、教材(教辅资料)、教案、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表)、学生考勤册等);
⑶课堂管理(含重修学生管理) 、作业布置批阅、实践教学等情况;
⑷课程平时成绩考核原始材料的记载情况;
2.实验室使用、实践教学实施及开放实验室开放情况。
3.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排查情况。
4.学生到课、上课、作业完成及教师批改情况。
(四)毕业审核和学籍
1.检查 2022 2023 学年第二学期学籍预警材料,各学院学生学籍预警的落实情况。
2.2019级本科、2020级高职学生毕业数据的审核情况。
(五)实践教学活动
1.学科竞赛组织开展情况,拟参赛项目及时备案。
2.2021级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情况。
3.本科方向培养选项情况。
(六)教学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领导、管理干部、系主任、正蒙导师等进班听课1-2节,特别是行政兼课教师、新聘任教师、跨院上课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先行推进智慧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课程的上课情况。
2.2019级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情况。
(七)期中教学监测安排
1.请各单位、各课程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各单位结合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课程的期中学业测评,作为课程阶段学习监测、学生学业过程的阶段性考核,并纳入平时考核。
2.课程阶段性测评方式、形式、时间不限,鼓励各单位、课程组结合学科竞赛、资格证书考试、科技小组、科技兴趣、学术论文研讨、印制试题卷(或大作业)、学生课堂集体讨论等多种模式,线上线下多方式组织,并及时总结课程学习、教学反思及后期教学方法的改进等。
3.课程要求:( 1 )公共基础类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类课、 数学课、大学外语课、大学语文课、大学物理课及其他院系级公共基础课;
(2)各专业核心课、特色课等,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
1.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西外院教〔 2022 〕 6 号)文件精神,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牵头成立检查小组,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 认真做好本单位评估对标、问题梳理,结合常规教学检查,扎扎实实的从每一堂课、每一份教案、每一课大纲、每一份作业,落实学生学业过程监测及质量把关。在检查中评估、在评估中督查、在督查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质量,通过自查 、互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自保质量体系建设与实施。
2.采取各单位全面检查、学校重点抽查、走访、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
3.各单位要结合评估指标、教学运行情况和课程建设要求,切实做好“金课”、“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等建设,强化课堂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以开展智慧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为抓手,开展树典型、找差距,采取多种方式有效促进教师课前、课中、课后教学活动的相互学习、互相探讨,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
5.各级督导、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要深入到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单位教学状况, 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安排好每一场座谈会,不流于形式,不急于赶时间,要真正了解一线课堂教师、学生的实际问题,并做好各类座谈会记录, 特别是智慧课堂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师生的反馈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智慧平台使用情况,做好实时反馈记录,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反馈,并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
6.各单位于 4 月 27 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含座谈会具体时间)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监事会、督导组将根据各学院安排参加各类座谈会,座谈会安排的时间要分散、不宜集中。
7.各单位特别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原始材料的搜集、分类、整理、归档,为本学期的模拟评估做好准备。根据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形成各单位教学检查工作书面总结(含教学检查的基本情况、专项检查情况、课程建设情况、听课人次节次、双库双例建设和收集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座谈会情况及问题解决措施等),报各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于 5 月 19 日前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