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
为保证小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根据《关于2021 2022 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 2021 〕 7 号)精神,现将有关
具体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学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安排及本学期实际,特色课程安排自 6 月 27 日起与暑假连起来完成小学期各项教学工作。
二、具体内容
1.小学期期间安排本学期末课程考试、特色课程、实习实践、综合训练、社会调查、军事训练、专业劳动 等教学活动。所有年级未参加军事训练或军事训练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本次军事训练,如遇军事训练安排的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特色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课程教学,原则上需采用混合式教学,教师辅导答疑原则 4 8 学时,相关课程授课教师要不断完善线上课程内容,做好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计划及学生过程考核。
3.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小学期的时间进行特色课程学习、实践课程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实习)和社会调查以及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活动等,结合实际,可安排校内外结合进行。
4.按照学校小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学生自愿选择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小学期课程的学习任务,参加教学活动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计入相应学分。
5.各开课单位于 6 月 10 日前向学生公布本学院小学期教学计划、活动及具体时间安排,以便师生及时了解、积极参与。学生应充分了解小学期的各项教学活动安排,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小学期强化拓宽知识领域、拓展国际视野、实践应用能力、综合劳动能力。
三、相关要求
1.小学期教学工作由各学院、直属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各学院、开课单位应明确小学期各类课程的学习内容和要求,做好组织实施、质量监控、成绩评定和考核等工作,确保小学期教 学工作按要求按质量完成。
2.各学院按照学校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和选课指导工作;各开课单位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做好教学任务的落实;任课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做好教学实施计划落实。
3.各学院负责完成学生选课的具体组织、安排和选课工作。各开课单位于 6 月 17 日前完成所有开课准备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小学期安排(含课表)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4.各部门认真组织,优化程序,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服务,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2022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