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学校人文艺术学院2022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2201班本科学生秦湘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本科学生秦湘媛退学处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年级 |
专业班级 |
退学原因 |
1 |
220103210109 |
秦湘媛 |
女 |
人文艺术学院 |
2022 |
网络与新媒体2201 |
未报到注册 |
请以上学生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主动联系所在学院领取退学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在申诉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29-88751568
特此公告。
教学与研究部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