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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拟增设本科、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05日 17:15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度增设或撤销高职高专专业的批复》(陕教高〔2013〕21号)和《关于对2013年度拟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本科专业进行公示的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和要求
  (一)严格按照学校颁布实施的《西安外事学院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西安外事学院修订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和《西安外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西外院教〔2013〕5号)的要求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严格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三)各学院要成立培养方案制订领导小组,并明确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人。由培养方案负责人组织成立培养方案起草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培养方案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四)加强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与研讨。各专业要组织相关教师充分研讨,明确专业特色,理清专业特色的实现途径及举措。确保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国家新兴产业和陕西省主导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符合我校“立足陕西,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定位。同时,做好用人单位与兄弟高校的调研,认真组织校内外专家研讨论证,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组织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后,将人才培养方案(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于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形式审核。各学院主管院长对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负有直接责任,要做好宏观调控和决策,把好审核关。
   联 系 人:周 静  原朝阳
   联系电话:88751691

   附件:西安外事学院2014年度拟增设本科、高职专业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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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