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试行)》(西外院教[2007]24号)要求,学校将对2011年度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学校按照项目研究类别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完成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并分类给出项目结题验收意见。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教务处安排评审验收。
3.学校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并颁发结题证书。对于同意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发放剩余的奖励;对于不予结题的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否则不再奖励,且在项目完成前不能申报新的教改研究项目。
二、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结题时以教学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
2、《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
3、支撑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研究报告1份等。
(二)各教学部门于2013年7月1日前将规定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只提交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本通知及附件不随文印发。在教务处网站“教学研究”栏目查看并下载。
联系人:周容 原朝阳 联系电话:029-88751691
电子邮箱:5337142@qq.com
附件:1.2011年度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2011年度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3.西安外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01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