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公示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3号)、文件精神,由各教学单位推荐,经学校组织答辩,专家审议,决定推荐商学院参加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的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3月30日—4月1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与学生工作部(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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