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3号),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根据文件要求, 已获批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的不再参与申报。
二、学校通过遴选和择优推荐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的评审。
三、3月17日之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至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以陕教高办〔2017〕3号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慧莲
电话:88751691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