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加大教材选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在《关于教材选用、征订和供应的规定》(院教〔2006〕5号)的基础上修订后的《西安外事学院教材选用及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学校教材建设专业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外事学院
2013年4月26日
西安外事学院教材选用及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2013年4月修订)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修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坚持适宜性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定位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2、教材选用以质量为标准。基础课以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为主,专业课以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教材为主。鼓励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及精品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推荐教材及获奖教材。
3、教材选用应当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充分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并统筹考虑教材特色、价格等因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材选用过程和结果。
杜绝任何人以各种理由选用推销(包销教材)或劣质的教材。对于没有良好信誉,以不正当手段推销教材(劣质和包销教材),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出版社,一经查实,即刻停止选用该社出版的所有教材。
4、教辅资料原则上不纳入教材征订计划,对确属教学必需,并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从严掌握。
5、我校教师自编教材的选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材选用程序(详见附件1:教材选用流程图)
1、每年四月下旬和十月下旬,教务处向各教学部门下发下一学期教材预订计划的通知。
2、各系/教研室根据教学实施计划中排定的课程组织主讲教师提出拟选用教材,以系/教研室为单位集体讨论商定后,由系主任初审签字交本部门教学科。
3、各教学部门教学科认真核查教材信息(书名、书号、出版社等)、预订数量、层次等信息后将教学选用计划汇总表报教学部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将各教学部门教材选用计划审核的结果汇总后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复核。
5、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复核教材后,将包销书、缺书、不加印等信息反馈到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应按照程序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如复核教材结果无误,则呈报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批,并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订购、发放。
三、教材选用要求
1、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1/3以上),一般不得更换教材,但应选择最新版次;如出现教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出版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教材、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报教务处同意后按照程序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
2、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3、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每种教材原则上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4、对列入学校规划出版的教材,原则上每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5、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四、教材质量评价
1、评价要求
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由各教学部门组织任课教师及同行专家、学生,对本部门本学期所选用的教材(含自编教材)进行质量评价,分析其质量状况,了解教材使用的教学效果,详细填写《西安外事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书面报告,交教务处汇总,为下一次选用教材提供依据。
2、评价结果及其使用
评价结束后,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总结反馈。对评价较差的教材,各教学部门及主讲教师应停止选用该教材;对评价优秀的教材,要在使用上保证其相对稳定性。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教材选用流程图
2.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学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