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西安外事学院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高职“2+1”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就2012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12级高职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医学类专业实习按照教学计划实施。
2、2014年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分专业上报《西安外事学院2012级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审批表》(附件1),2012级高职顶岗实习工作方案,分配指导教师计划。
3、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落实顶岗实习单位。
4、5月1日-31日,各二级学院逐生落实实习岗位,下达学生实习任务,签订实习协议,进行顶岗实习岗前培训、安全纪律教育。
5、6月9-13日,完成2012级高职学生报到、注册、缴费。
6、6月15日前,完成2012级高职学生的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
7、2012级高职学生集中上岗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6月30日前;经二级学院审核存在补、缓考课程但未达到留级、退学规定的学生参加补缓考后于8月25日前全部上岗完毕;达到留降级、退学规定的学生按照《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3号文件)执行,如擅自外出实习者,实习成绩不予认可。
8、8月30日前,上报审批省内、省外涉及费用的合同,转财务处按照合同执行。并按专业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西安外事学院2012级高职顶岗实习花名册》(附件2)。
9、9月开始每月上报《西安外事学院2012级高职顶岗实习月报表》(附件3)至本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
10、2012级参加专升本的学生提前上报顶岗实习成绩,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登录工作。
11、2015年3月31日2012级高职顶岗实习结束, 4月10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上报、登录工作。
12、2015年4月18日前,课程学业成绩不及格门数和学分数尚未达到留降级、或退学规定的学生返校,准备参加毕业前不及格课程的补考。
13、2015年5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日常管理和实习单位的反馈信息总结归档学生实习资料。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全体2012级高职学生、辅导员和指导教师,集中学习《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西安外事学院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0号),深入贯彻文件精神。
2、凡未经批准在2014年8月20日之前未交清学费、不按时报到注册、不参加实习培训者,取消实习资格,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按不及格记。
3、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人核实实习单位岗位信息,必要时可对重点实习单位实地考察。重点实习单位的选择应本着长期合作,校企共建“校外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的思路进行。
4、各二级学院在学生上岗前要成立实习学生管理组织,指定学生组长,明确职责,开展以党员骨干为核心的自主管理工作。
5、各二级学院要对实习生进行全程服务管理,建立回访工作制度。
6、实习期满,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统一鉴定。如因“双向选择”后留在实习单位直接就业的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后,方可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教 务 处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西安外事学院2012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审批表
2、西安外事学院2012级高职顶岗实习花名册
3、2012级高职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