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站内检索:
 首 页 | 机构概况 | 常规教学 | 教学研究 | 实践教学 | 学籍与学位 | 推荐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正文

关于组织2015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

2017年03月27日 10:35 任红莉 点击:[]

关于组织2015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陕教[2017]10号)和《西安外事学院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就2015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相关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2015级高职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医学类专业实习按照教学计划实施。

2. 2017年5月31日前,各学院逐生落实实习岗位,下达学生实习任务,解读“西安外事学院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填写要求,进行顶岗实习岗前培训、安全纪律教育。

3. 20176月1-7日,完成缴费、注册。

4. 20176月15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

5. 20177月5日前组织学生集中上岗;经学院审核存在补、缓考课程但未达到留级、退学规定的学生,参加补缓考后全部上岗;达到留降级、退学规定的学生,按照《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文件执行,如擅自外出实习者,实习成绩不予认可。

6. 20179月初,组织完成2016-2017第二学期学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工作。

7. 2018年4月初,课程学业成绩不及格门数和学分数尚未达到留降级、或退学规定的学生返校,准备参加毕业前不及格课程清考。

8. 2018年5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日常管理和实习单位的反馈信息总结归档学生实习资料。

9. 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各学院根据专升本文件要求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10.学生全部上岗后,各学院完成学生顶岗实习花名册,并及时存档备查。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全程跟踪并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可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坚决杜绝与所指导或管理的学生失联情况发生。按要求填写《西安外事学院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工作手册》,遇特殊事情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11.高职顶岗实习结束后,完成顶岗实习成绩上报、登录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全体2015级高职学生、指导教师和辅导员,集中学习《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外事学院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深入贯彻文件精神。重点做好实习工作的宣传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对实习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2.严格学生实习工作程序,确保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重点实习单位的选择应本着长期合作,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思路进行,必要时可实地考察。

3.为便于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统一进行。由各学院和就业指导中心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对实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最后统一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4.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把学生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实习全过程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方面的教育,要求实习学生遵守学校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可在上岗前成立实习学生管理组织,指定学生组长,明确职责,开展以党员骨干为核心的自主管理工作。

5.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培训,根据不同专业实习的特点配备指导教师,要求切实履行好指导教师职责,确保指导效果。

6.实习期满,各学院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统一鉴定。如因“双向选择”后留在实习单位直接就业的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后,方可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7日


 

关闭

Copyright 2018 © Xi'an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地址:陕西西安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电子邮箱:jwc@xaiu.edu.cn
西安外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