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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

2016年03月07日 09:21 任红莉 点击:[]

关于组织2014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外事学院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高职“2+1”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就2014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任务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14级高职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医学类专业实习按照教学计划实施。

2、2016年3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分专业上报《西安外事学院2014级学生顶岗实习任务审批表》(附件1),分配指导教师计划。

3、4月30日前,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并签署合作协议。

4、5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逐生落实实习岗位,下达学生实习任务,解读“西安外事学院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填写要求,进行顶岗实习岗前培训、安全纪律教育。

5、6月1-5日,完成2014级高职学生报到、注册、缴费。

6、6月18日前,完成2014级高职学生的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

7、7月10前组织2014级高职学生集中上岗;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存在补、缓考课程但未达到留级、退学规定的学生参加补缓考后于9月1日前全部上岗完毕;达到留降级、退学规定的学生按照《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文件执行,如擅自外出实习者,实习成绩不予认可。

8、学生全部集体上岗后,各教学单位完成西安外事学院2014级高职学生顶岗实习花名册,并及时存档备查。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全程跟踪并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可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坚决杜绝与所指导或管理的学生失联情况发生,按要求填写“西安外事学院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工作手册”,遇特殊事情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所在教学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9、参加专升本的学生,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升本文件要求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10、2017年3月31日2014级高职顶岗实习结束, 4月10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上报、登录工作。

11、2017年3月底,课程学业成绩不及格门数和学分数尚未达到留降级、或退学规定的学生返校,准备参加毕业前不及格课程的清考。

12、2017年5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实习单位的反馈信息总结归档学生实习资料。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2014级高职学生、辅导员和指导教师,集中学习《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外事学院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深入贯彻文件精神。

2、凡未经批准并在2016年7月1日之前未交清学费、不按时报到注册、不参加实习培训者,取消实习资格,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按不及格记。

3、组织专人核实实习单位岗位信息,必要时可对重点实习单位实地考察。重点实习单位的选择应本着长期合作,校企共建“校外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的思路进行。

4、各教学单位在学生上岗前要成立实习学生管理组织,指定学生组长,明确职责,开展以党员骨干为核心的自主管理工作。

5、各教学单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全程服务管理,建立回访工作制度。

6、实习期满,各教学单位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统一鉴定。如因“双向选择”后留在实习单位直接就业的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后,方可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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