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学校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新华社陕西分社陕教生[2005]1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校成立2014届统招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领导小组
组长: 李汝峰
副组长:李海峰 邸岚 杨在华
成员: 张建华 马泽 任远 张平定 刘治平
2、办公室
负责人:段黎娜
张鹤翔 陈文
联络员:王文宝 杨梅 李旭妍 乔芳 龚春霞 郭小英
翟晓燕 彭雯婷
二、图像信息采集数据
新华社是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定的统招毕业生图像采集单位,未在该单位进行拍摄的毕业生,其毕业数据无法上报教育部。根据拍摄要求,学校须向新华社提供毕业生姓名、专业、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数据库。
1、由教务处学籍科提供毕业生图像采集数据电子版校对稿。
2、各二级学院依据电子文档,对本院2011级高职学生、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人数进行复核确认,并于3月18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核、确认(学生信息需要修改请按照教务内字[2012]65号相关文件按程序办理,本次采集学生信息不做修改)。
3、教务处学籍科将于4月3日确认最终本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数据库电子版文件。
4、各二级学院联络员将毕业生图像采集数据库电子版拷贝优盘,于拍摄当天提供给新华社摄影组。
三、图像信息采集安排
1、采集时间:2013年4月8日,4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全体2014届毕业生按时参加,每个学生信息采集时间很短(不到一分钟),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采集时间安排,尽量在不影响学生上课的情况下,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2、采集对象: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2011级高职学生。
3、采集方法:教务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
要求辅导员带队,学生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列队进行。为使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的联络员负责与新华社拍摄人员接洽,组织学生图像采集事宜。
4、采集地点:各二级学院确定后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要求40平米以上的房间,光线较暗为好(或配有窗帘),室内需有220V的电源插座,房间要能上锁,采集地点外面需要一定的空间,供学生排队、休息使用。每个拍摄点应有一定距离,以保证拍摄学生的进入和离开。
5、准备物品:各二级院须准备图像采集使用的登记桌1张,椅子4把,方凳1把,插线板1个。
6、着装要求:要求学生着正装(请勿穿蓝色上衣)、头发梳理整齐,女生可着淡妆、不可佩戴饰品。
7、注意事项:拍摄时尽量按照"毕业生采集数据库"中的专业、班级和学生学号顺序进行采集。由学生登记新华社拍摄人员提供的“学生名单表”并按签名序号进行拍摄,并与摄影师核对拍摄序号,没签名学生不能拍摄,签名后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拍摄顺序,避免图像张冠李戴,或因填错拍摄序号,而导致图像错位。
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图像采集的学生,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自行联系补拍(补拍办法详见附件),学校不再统一组织。
以往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不再重复采集。
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毕业手续能否顺利办理,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进行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手续办理的,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四、图像采集收费
1、标准:根据文件通知,每人交图像采集费15元。
2、时间:2013年3月20日——3月31日。
3、地点:学院财务处缴费大厅
4、方式:图像采集费以班为单位一次性统一交财务处,各二级学院联络员将收据汇总后,于4月3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
请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安排组织好此项工作,使每位学生的图像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得到采集。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联系人:段黎娜 电话:88751325
附件1:集中拍摄时间段外的补拍办法
附件2:新华社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社联系电话
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