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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3年04月16日 15:03  点击:[]

西外院教办〔2013〕1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为做好2013届统招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要求,经学校领导批准,自2013年5月6日开始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届统招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5月6 - 21日,各二级学院成立审核工作组,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本院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全部课程考核成绩是否合格,德、智、体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与评定,并做出毕业或结业的审核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对以下五种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1.各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学籍及课程成绩;
   2.参与学校组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学生的相关课程成绩的互认;
   3.学生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申请要求替换的课程成绩;
   4.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成绩;
   5.普通本科学生校级选修课获得学分以及课外教育获得学分。
针对毕业生欠费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名单,及时通知欠费学生交清学费。
   (二)5月22 - 24日,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统招2013届毕业生的情况进行复审、汇总后,上报校领导审批。
   (三)5月27日,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及校领导审批意见,进行统招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在线注册,并进行学历证书打印。
   二、2013届统招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评定工作
   (一)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受理与初审
   1.5月2 - 6日,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填写《西安外事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审批表》,并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
   2. 5月6日,符合《学位授予细则》第六条规定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
   3.5月7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位授予细则》第六条分别整理、汇总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第六条第1、2、3、4、6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审核认定;符合第六条第5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报科研处审核认定。受理审核认定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时,若非特殊原因逾期不再受理。
   4.5月17日,各审核单位完成受理材料的审核,填写审核结论认定表,报送各二级学院教学科及校学位办公室。
   5.5月20 -5月31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科会同学生科根据《学位授予细则》,对申请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校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5月16日,各二级学院将参加学位考试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务科。(非外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54分、艺术类专业低于318分;大学日语或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60分。)
   2.5月25-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2013届本科毕业生校学位外语、学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阅卷、登分及成绩公布。
   (三)学士学位授予复审
   1.6月3日,各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细则》,组织审查本院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向校学位办公室报送初评结果,并按专业汇总上报拟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不能授予学位的理由。
   2.6月4-13日,校学位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汇总。
   3.6月14日,上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四)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6月17-18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授予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的学生名单、不授予学士学位的的学生名单;对在授予学士学位中,有争议的学生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6月19-25日,校学位办公室根据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制作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发证日期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工作
  (一)6月26-27日,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统招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6月28日,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做好2013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典礼。
  (三)7月1日,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办理2013届统招毕业生证书发放及离校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关注2013届结业生和不能获得学位的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安全离校。

   附件:1.西安外事学院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审批表
       2.西安外事学院授予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表
       3.西安外事学院不授予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表
       4.2013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校学位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学生名单表
       5.2013届本科毕业生论文发表审核结论认定表
       6. 2013届本科毕业生获发明创造、竞赛、专利审核结论认定表
       7. 2013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审核结论认定表

                                  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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