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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2013年04月22日 16:24  点击:[]

 

教务内字[2013] 12 号


   为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建立学校、家庭、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3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籍预警的类别、对象及时间
   1、学籍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2、达到《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第44条规定的相关预警等级和范围的学生进行学籍预警。
   3、本学期实施学籍预警的时间为3月25日(第四周)至4月5日。
   二、工作内容与程序
   1、各二级学院教学科应对学生学业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统计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作出相应的学籍预警,将达到预警的学生情况反馈给辅导员,并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详见附件1)。
   2、辅导员应对被预警学生逐个谈话,并填写《学籍预警谈话记录表》(详见附件2)。被预警学生本人要根据本人学业状况填写“学习计划”。辅导员要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在校的学业状况,并认真做好预警谈话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籍预警工作。在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学科、学生科和辅导员共同完成学籍预警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及时、认真地总结预警工作经验并形成书面预警工作总结,预警总结于5月6日(报教务处学籍科)。
   3、各学院每学期的学籍预警通知书(存根)、预警谈话记录表、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等,要统一整理、装订存档。
   4、本学期的学籍预警工作将纳入期中教学检查,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及时开展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联系人:张鹤翔    电话:88751325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学籍预警通知书
         2.西安外事学院学籍预警谈话记录单
         3.西安外事学院学籍预警汇总
         4.西安外事学院学籍预警报送名单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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