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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统招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25日 16:52  点击:[]

 

各二级学院: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已进校报到,为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规定,学院决定对2013级统招本、专科新生(9月16日至9月24日)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并在教育部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注册是学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严肃工作。通过复查能够确定新生是否具备学籍,并为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考试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招生、学籍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每一名进入我院统招专业学习的学生都具有电子学籍档案,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2013级统招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李汝峰
   副组长:李海峰  邸岚  杨在华
   成员:张建华  赵元苍   王康美   张平定  刘治平  董秘刚 
   2、办公室
   负责人:段黎娜 张鹤翔
   工作人员:杨梅  龚春霞  翟晓燕  俞稳杰  乔芳  郭小英  彭雯婷  王文宝
   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处理资格复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工作人员负责上报各二级学院新生及在校生电子注册所需数据。
   三、工作职责
   此次电子注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 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国家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各种表格,指导二级学院完成新生及在校生基本信息核对、完善和修改工作,完成2013级新生数据汇总及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库格式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各工作人员),统计上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统计表》,以及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载新生录取数据、核对全校2013级统招新生注册数据,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完成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
  (二)各二级学院须指派一名科级以上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完成2013级新生报到注册数据,要求各二级学院从迎新系统中导出2013级统招新生注册数据并完善新生相关信息(编学号、分班);组织维护核对教务系统统招在校生信息;对有问题的学生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告知学生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供学生本人查询学籍。
   四、工作内容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包括在网上核对以下信息:
   1.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入学年月;
   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层次(本科、专科)、学制、学习形式、录取类型(统招、单招、保送);
   3.电子图片信息
各二级学院复查结束,及时准确上报复查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二)在校生学年注册
   各二级学院要统计统招在校生各专业各班级人数情况表,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在上报前请补充完整学生信息,像政治面貌等信息要在每年的学年注册中进行更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以便核实。
  (三)特殊类型新生学籍注册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信息复核2010年入学现跟随2012级学习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信息,并以专业为单位上报人数。
   五、时间安排
  (一)9月23日前上报统招本科新生的电子注册。
  (二)10月12日前上报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
  (三)10月15日前上报2010年入学(随2012级上课)的五年一贯制学生的电子注册。
  (四)10月20日前上报统招专科新生(不含2013级五年一贯制)的电子注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新生资格复查是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2013级新生资格复查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克服困难,集中精力做好新生的资格复查工作,确保整个工作按时完成。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参加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人员要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防止漏审、错审现象发生。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生,要将详细情况如实上报,严防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
        2. 分班级新生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3. 2013级统招新生分专业人数统计汇总表
        4. 复学、休学、无电子档案学生统计表
        5. 2010年入学随2010级上课的五年制分专业人数统计汇总表
        6.2013级新生与注册信息核对有误及缺失信息统计表
        7.2013级学生转专业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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