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籍预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本着严肃、认真公平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一、学籍预警的类别、对象及时间
1.学籍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2.达到《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第44条规定的相关预警等级和范围的学生进行学籍预警。
3.工作时间安排:
(1)截止4月10日,完成学籍预警通知书的寄送工作,并报送学籍预警名单;
(2)4月25日至5月5日,报送本学期学籍预警工作总结。
二、工作内容与程序
1.各学院应对学生学业情况及时进行清查,统计被预警的学生名单,做出相应的学籍预警处理意见,将被预警的学生情况反馈至各班教师,并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
2.各班教师应对被预警学生逐个谈话,并填写《学籍预警谈话记录表》。被预警学生本人要根据本人学业状况填写“学习计划”,各班教师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在校的学业状况,并认真做好预警谈话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籍预警工作。在各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学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各班教师共同完成学籍预警,并及时、认真地总结预警工作经验。
2.各学院每学期的学籍预警通知书(存根)、预警谈话记录表、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等,要统一整理、装订存档。
3.本学期的学籍预警工作将纳入期中教学检查,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完成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鹤翔 电话:88751325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