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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统招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2日 08:59 张鹤翔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统招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学校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新华社陕西分社陕教生[2005]1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校成立2017届统招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领导小组

组 长:罗相杰

副组长:杨占伊 潘君 薛盟举

成 员:各学院主管教学、学生工作院长

2、办公室

负责人:张鹤翔  贾怀忠  陈文

联络员:各学院负责学籍工作的教师

二、图像信息采集数据

新华社是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定的统招毕业生图像采集单位,未在该单位进行拍摄的毕业生,其毕业数据无法上报教育部。根据拍摄要求,学校须向新华社提供毕业生姓名、专业、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数据库。

1、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毕业生图像采集数据电子版校对稿。

2、各学院依据电子文档,对本院2014级高职学生、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人数进行复核确认,并于4月30日前统一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学生信息需要修改请按照教务内字[2012]65号相关文件按程序办理,本次采集学生信息不做修改)。

3、教学管理办公室将于5月5日确认最终本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数据库电子版文件。

4、各学院联络员将毕业生图像采集数据库电子版拷贝优盘,于拍摄当天提供给新华社摄影组。

三、图像信息采集安排

1、采集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各学院负责通知全体2017届毕业生按时参加,每个学生信息采集时间很短(不到一分钟),请各学院根据采集时间安排,尽量在不影响学生上课的情况下,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2、采集对象: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2014级高职学生。

3、采集方法: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学院具体组织。

要求各院有专人带队,学生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列队进行。为使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的联络员负责与新华社拍摄人员接洽,组织学生图像采集事宜。

4、采集地点:各学院确定后上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要求40平米以上的房间,光线较暗为好(或配有窗帘),室内需有220V的电源插座,房间要能上锁,采集地点外面需要一定的空间,供学生排队、休息使用。每个拍摄点应有一定距离,以保证拍摄学生的进入和离开。

5、准备物品:各学院须准备图像采集使用的登记桌1张,椅子4把,方凳1把,插线板1个。

6、着装要求:要求学生着正装(请勿穿蓝色上衣)、头发梳理整齐,女生可着淡妆、不可佩戴饰品。

7、注意事项:

(1)拍摄时尽量按照"毕业生采集数据库"中的专业、班级和学生学号顺序进行采集。由学生登记新华社拍摄人员提供的“学生名单表”并按签名序号进行拍摄,并与摄影师核对拍摄序号,没签名学生不能拍摄,签名后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拍摄顺序,避免图像张冠李戴,或因填错拍摄序号,而导致图像错位。

(2)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图像采集的学生,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自行联系补拍(补拍办法详见附件),学校不再统一组织。

(3)以往参加过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不再重复采集。

(4)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毕业手续能否顺利办理,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进行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手续办理的,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四、图像采集收费

1、标准:根据文件通知,每人交图像采集费20元。

2、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15日。

3、地点:南区学生服务中心

4、方式:图像采集费以班为单位一次性统一交南区学生服务中心,各学院联络员将收据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请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安排组织好此项工作,使每位学生的图像信息能够准确、及时地得到采集。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鹤翔 电话:88751325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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