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教学厅〔2011〕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购票优惠卡发放和充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收集工作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文件要求,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优惠卡中需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并在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学生乘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新生名单整理出本院学生购票优惠卡基本信息表,认真做好我校2012级新生信息收集工作,不得漏报或多报,确保准确、无误。
教务处会同学生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放火车票优惠卡和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请各二级学院12月24日前完成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录入工作。
二、写入信息管理
1.2012年秋季入学本专科新生,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中写入学生相关信息。
2.为了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新生名单整理出本院学生购票优惠卡基本信息表,并严格按照《火车票优惠卡写入学生信息统计表》要求填写:
(1)序号、学制的数据格式为:数值(1234,且无小数位)。
(2)班级、学号、姓名、入学时间(有效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的数据格式为:文本。
(3)姓名、家庭住址: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家庭住址是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到县级或县级市即可。
格式按照:省+市,或者省+县,如:河北石家庄、河北易县。
(4)班级最大长度为4个汉字。
格式按照:专业简称+班号,如:工企12-1、计科12-1、汽检12-1。
3.火车票优惠卡的写入工作于每年12月初开始,于12月中旬完成。
三、使用管理及购票
每张火车票优惠卡每年只可使用4次,用于寒暑假购买往返半价火车票;优惠卡的冲次和火车票的订购由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统一进行。
附件:1、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操作流程
2、学生信息标准表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