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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17日 11:5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以产学研合作教育为主体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努力创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现将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与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已开展相关工作基础、共建单位的条件等,研制建设方案(参考附件1),积极申报。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个实践基地项目。

二、申报类别

实践基地分为文科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药学实践教育基地、其他等8大类。

三、建设条件

1.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政法机关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3.优先支持兼顾多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多个专业学生实习实践的基地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学生实习、实践效果良好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参与的基地建设项目。

4.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四、时间安排

各申报单位将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一式四份)、支撑材料(一式二份)、基地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和项目审核推荐表(一式一份,附件3)于2014年12月26日12:00前报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李慧莲、贾怀忠、原朝阳

联系电话:029-88751691

电子邮箱:lihuilian@xaiu.edu.cn

附件: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大纲(供参考)

          2.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3.西安外事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审核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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