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陕学位办《关于做好现设本科专业2021年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号),2021年3月31日我校分别对学前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经济与经融3个专业进行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我校以上3个专业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4月14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88751691
教学与研究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