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内字〔2012〕6号)的安排,学校质量工程标志性成果建设领导小组对2012年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了评审,确定以下3个为本年度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工学院) 负责人:张平定
护理学(医学院) 负责人:王凤琴
新闻学(人文学院) 负责人:高有祥
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各子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