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作部、直属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校级立项一流课程结题验收通知》(教研内字〔2023〕180 号)文件要求和安排,依据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经专家分类查看线上课程资源建设、结题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对上报结题的 36 门课程进行了全面的评审。其中 31 门课程验收“合格”,5 门课程“延期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布,详见附件。
对于验收“合格”的课程,进一步对照一流课程标准,从多维度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课程设计,学校划拨剩余建设经费并颁发校级一流课程荣誉证书。
对于“延期验收”的课程延迟半年建设期(至 2024 年 6 月30,学校不再下发结题验收通知),自行重新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若延期验收仍未通过,将撤销课程立项建设;被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项目、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
教学与研究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