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陕教〔2024〕31 号),为支撑陕西高校卓越教师培养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库建设工作。现就我校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专业能力过硬,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熟悉教师教育理论政策,能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家关于教师教育的最新理念与政策,教学经验丰富,在全国或省内教育原理、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培养等方面有较大影响力。
(三)在职在岗人员,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国家特聘专家、部委特聘教授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职责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我省实施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开展指导、咨询服务、监督等工作,通过查阅学校进展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完成培养任务、实施成效显著的,予以相关倾斜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承担资格。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接收个人自荐。各单位按要求研究审核后,确定推荐一位人选,填写《陕西省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人选推荐表》和《陕西省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人选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前统一报送至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含盖章 pdf和 word,邮件标题以“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人选推荐+学院”)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需完整及时,真实有效,内容详实,各相关资料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冯赛韧
联系电话:88751691
邮箱:xaiu24210@xaiu.edu.cn
附件:
1.陕西省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人选推荐表
2.陕西省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人选推荐汇总表
教学与研究部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