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了扎实做好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工作,方便各教学部门组织和实施,在《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教务内字[2013]19号)文件规定的“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一、 组织要求
(一)各部门在成立评估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选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并具高级职称的教师3-5人组成本部门评估专家组,并推选一名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专家组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对本部门所选课程进行评估。
专家组成员对同一门课程独立打分,全部专家打分求和后取平均分为该门课程的“评估综合分值”。
(二)本科课程建设评估工作时间跨度较长,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建设评估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除了《西安外事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中的二级指标“2-3成绩考核”部分需要在课程考核完成后完成,其余工作提前规划和实施。
二、《西安外事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部分指标说明
(一)二级指标“5-1专家与同行评价”部分,根据专家组现场听课情况给出该项得分,听课时使用《西安外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
(二)二级指标“5-2学生评价”部分,由专家组根据期中教学检查过程中学生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结果进行打分。学生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结果由各教学部门教学科提供。
(三)二级指标“3-3实践教学条件”部分打分时注意实验课程的“开出率”和“利用率”,应依据已经上报的《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进行打分。已经上报的《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由各教学部门教学科提供。
三、其他
(一)5月17日前各部门将本部门的评估方案报至教务处教务科。方案含评估领导小组情况、专家组成员情况、选定的评估课程名单(含教师数及其名称、对应的班级专业数),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课程评估结束后,各部门于7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有关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务科,提交材料包括:
1.《课程建设评估总结》。内容包括课程评估组织情况、实施情况、评估汇总分析(标明评估课程的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以及不合格率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部分。
2.本通知的附件3(其他课程评估有关材料由各部门整理存档)。
附件1:西安外事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方案
附件2:西安外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3:西安外事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分析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