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有关处(室):
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师教学技能奖励办法(试行)》(西外院教〔2014〕8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时间范围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 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认真、准确做好统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2、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西安外事学院教师教学技能奖励申报表》报至教务处,同时提交参赛文件 (有校领导批示)、获奖文件、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等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联系人:李慧莲 电话:8875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