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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03日 17:46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5届统招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届统招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本院应届毕业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各学院对以下五种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并及时告知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尽快补选或补做。

     1. 统招本科毕业生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及课外教育获得学分的统计;

     2. 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替换的课程成绩及统计;

     3. 各类学籍异动及曾申请缓考的学生学籍及课程成绩核查;

     4. 参与学校组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学生的相关课程成绩的互认;

     5. 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成绩。

    (二)4月20日前各学院,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为依据对毕业生人数及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以专业为单位按照(附件1)的格式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对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要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教务内字〔2012〕65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信息修改材料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集中上报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予以变更,审核未通过者,将以教务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为准。

    (三)针对毕业生欠费情况,请各学院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及时通知欠费学生交清学费。

    (四)5月10日前各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对本院应届毕业生全部课程考核成绩是否合格,德、智、体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进行全面评定,并做出毕业或结业的审核意见。

    (五)5月30日前教务与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统招2015届毕业生的情况进行复审、汇总后,上报校领导审批。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及校领导审批意见,进行统招2015届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结业证书)在线注册,并进行学历证书打印。

    二、2015届统招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评定工作

   (一)依据各学院工作安排进行2015届统招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受理与初审工作。各学院符合《学位授予细则》第六条规定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报各学院,根据《学位授予细则》第六条分别整理、汇总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并报教学管理办公室,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交相关部门审核认定。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时,若非特殊原因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符合第六条第5项的学生,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正式期刊。5月24日前,各相关部门完成受理材料的审核,填写审核结论认定表,报校学位办公室并由校学位办公室通知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学位授予细则》,对申请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校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 5月20日前,各学院依据关于落实《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2年9月修订)》的有关通知,将参加学位考试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2. 5月30日-3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2015届本科毕业生校学位外语、学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学士学位授予复审及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 6月5日前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授予细则》,组织审查本院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向校学位办公室报送初评结果,并按专业汇总上报拟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不能授予学位的理由。

      2. 校学位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上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6月上旬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授予201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对在授予学士学位中,有争议的学生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校学位办公室根据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制作打印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发证日期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及离校工作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5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2. 各学院要特别关注2015届结业生和不能获得学位的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安全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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