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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26日 16:47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5~2016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15]8号)要求,为顺利开展并完成本学期后期教学任务,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使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并圆满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常规教学工作

  (一)第16周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好考试复习等相关教学工作。第17周起进入小学期,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并逐一落实学生小学期各项教学活动安排。

  (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下学期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教学资源调配,并按时完成教师选聘、教材征订及课表编制等教学准备工作。

  (三)实践教学主要工作

    1.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2013级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的认定、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2.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专项工作量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3.抽查各教学单位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

    4.完成期末各实验室本科课程开出率统计、实验室利用率统计、实验室下学期耗材申报工作;

    5.落实2014级高职顶岗学生实习上岗情况。

  (四)2016级本科生学分制工作安排

    201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2016级本科生导师的遴选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西安外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条例(试行)》。

    二、考试工作安排

    1.期末课程复习、考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19日;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时间:2016年6月13日~20日。

考试时间

教育类型

年级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

6月13日下午14:00-16:00

统招本科

2014级

大学英语4

各学院

教学楼内

6月13日下午16:20-18:20

统招高职

2014级

大学英语四

6月14日下午14:00-16:00

统招本科

2015级

大学英语2

6月14日下午16:20-18:20

统招高职

2015级

大学英语二

6月15日下午14:00-16:00

统招本科

2014级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统招高职

2015级

6月15日下午16:20-18:20

统招高职

2015级

ACCESS数据库应用基础

Visual Foxpro程序设计

   说明:公共课程考试期间,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大学外语部等教学单位的任课教师,须到各学院协助完成监考、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等工作。

    2.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时间:6月18日

     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          时间: 6月19日

    3. 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中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安排,并将各学院的考试安排须于6月7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后统一公布。

    4.各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体育课、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三、考试组织管理              

  (一)学生考试资格审核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3号),《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教[2016]3号),认真做好学生各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将未取得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于课程考试前一周,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

    2.依据《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2015年12月修订)严格执行学生缓考手续的审批审核制度,在考试前将办理缓考学生名单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者视为旷考。

  (二)考试组织

    1 .考务组织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各课程考试时间,做好考场调整和监考安排。

  (2)考务组织要严谨,考场布置要规范。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务必落实,杜绝监考或考务人员随意调换、离岗现象。

  (3)考务人员要做好试卷的分发和回收过程的交接工作。

  (4)各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加强考前学生诚信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组织考务、监考、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制度,加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意识及责任心。

  (5)考试期间要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要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考试工作职责的教职员工,要按《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2.试题(卷)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及《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试卷命题组织、印制、保密、管理工作。

  (1)鼓励教考分离,充分调用各教学单位试题库资源。

  (2)命题要求: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试题(卷)命题完成后,命题教师填写《西安外事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经系主任审批后,将试题(卷)(含电子版)连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于考试前报送至各教学单位试题(卷)管理老师处。

  (3)试题(卷)管理老师要求:试题(卷)在印刷、分装、保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保管和保密,不得遗失和泄密,其它人员不得接触试题。

  (4)集中印制时间:5月30日至6月10日,试卷在印刷厂印制的过程中须由各教学单位试题(卷)管理老师负责全程监督,做好试卷印制后的分装,密封及保管,及时销毁残损、剩余试卷及印制模板。

  (5)阅卷要求:阅卷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按照《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以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为依据,严肃认真、准确公正。

  (6)集体阅卷须集中时间分题流水阅卷;个人阅卷实行学院和课程组两级督管制。任课教师须按时、按标准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及课程小结等教学环节。

   3.考试过程

  (1)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风考纪检查领导小组,学校教务与学生工作部、行政与保障工作部组建的校考风考纪督查小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

  (2)监考要求

   ① 监考老师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务办,不得擅自提前、推迟、延长考试时间。发卷前,监考老师要宣布考场纪律,验证考生身份,清理考场;

   ② 监考老师要恪尽职守,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电子设备、聊天、阅读书报、睡觉、阅卷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务。

   ③ 严肃考风考纪,监考不得随意替换,监考期间一前一后、一静一动,不得将考场门关闭。

  (3)考生要求:

   ①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齐全),诚信参加考试。

   ② 考生着装整洁,不得穿吊带、背心、拖鞋等进入考场。

   ③ 考生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一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④ 考生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考试,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纸条、抄袭他人答卷、不得有干扰他人考试的行为。

   ⑤ 考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由监考老师或巡视人员当场认定。一经确定为违纪或作弊,监考老师须向违纪或作弊考生告知,依据《西安外事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4)考风考纪督查要求

   ① 督查组长组织督查成员按时到岗,对各教学单位期末考试进行全程督查工作。

   ② 考风考纪督查组,务必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 督查员认真做好考试督查记录及督查总结,并在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员记录及总结交回考务办公室。

   四、要求

    1、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对尚存在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在后期教学、考试工作中,积极予以整改,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后期各项教学工作。

    2、请学校其他有关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以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将本学期学生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做好假期课程复习安排和学期初重修、补考的准备工作。

    4、完成学期各项教学、考试工作总结,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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