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督查工作组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17〕4号)、《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本学期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教研内字〔2017〕85号)文件要求, 为了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决定成立校考风考纪督查工作组,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一、校考风考纪督查工作组
组 长: 罗相杰
组 员: (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王 冠 刘亚杰 何佩琴 张晓峰 李建伟 李养丽 杨永庚 杨在华 贺亚茹 赵思源 原朝阳 郭新华 韩玲冰 苟北峰
校督查工作组对各教学单位期末考试组织管理、组织安排、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督查工作内容
(一)考试前准备工作
1.各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2.各学院考务准备工作,含考场编排、监考老师协调等情况。
3.试卷命题、印制、封装、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
4.考前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诚信教育,对监考老师进行监考培训工作明确监考工作职责及要求。
(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1.考务组织严密,秩序良好。
2.考场布置规范,卫生良好。
3.试卷分发、回收、保密措施严密、交接签字手续齐全。
4.严禁监考期间在考场内看书、看报、玩手机批改试卷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且维持好考场秩序。
5.设立考风考纪曝光台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成员严格按照各教学单位期末考试组织安排,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对各教学单位期末考试进行全程督查工作。
(二)督查组及成员应对所督查单位的考试工作进行督查,认真做好考试督查记录及督查总结。在当天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员记录表(附件一)交回教学管理办公室,本学期考试结束后将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二)及督查总结交回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各学院考试考风考纪督查工作小组,务必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和指导工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督查组对各学院督查时,发现违纪行为将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教学事故分类与认定依据中“第二条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B类)”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行为主要包括:
1.监考教师不事先告知缺席,影响考场秩序。
2.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或擅自找人代替监考。
3.监考教师直接帮助学生作弊。
4.监考教师故意放松监考,听任作弊。
5.主考、巡考、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违纪或舞弊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故意隐瞒不报,或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6.因监考人员不认真清点,造成试卷份数与考生数不符等。
教学与研究部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