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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6年10月27日 18:03 陈文 点击:[]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

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教学任务安排通知”(西外院教〔20168)要求及《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结合本学期开学初检查的情况,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学校决定从1031日起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31日至1111日(为期2周)

二、检查内容

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常规教学

    1.教师授课情况:含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讲义)准备情况,课堂管理和作业批改等情况;

    2.系、课程组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3.实验室使用及实践教学实施情况。

    (二)教学管理

    1.2016级本科学业导师配备情况(分配情况统计),学业导师进班及辅导情况;

    2.学分制下2016级本科学生的排课、选课情况;

    3.常规教学检查组织实施记录(含课表、教师调停课审批等)情况;

    4.各种教学文件、资料、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三)教学质量监控

    1.开展学生课程评价及教师评学活动;

    2.组织召开教师、管理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座谈会;

    3.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各学院根据开题情况,检查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各专业选题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4.2013级本科生“3+1”人才培养模式之“1”阶段就业、创业、出国留学(实习)、升学四个方向教学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2.各教学单位要依据学校《主要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等制度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做好学校检查的准备。

    3.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牵头成立检查小组,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通过教师自查、互查,学生评教、骨干教师评教、单位综合评定等灵活方式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于103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上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4.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要深入到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单位的教学状况,认真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各类座谈会记录,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反馈,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5.各教学单位特别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原始材料的搜集、分类、整理、归档,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总结,报各单位主管领导审阅后,于1115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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