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2018届统招毕业生课程清考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学校决定成立校考风考纪督查工作组,对2018届统招毕业生课程清考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一、校考风考纪督查工作组
组 长: 潘君
组 员: (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王 冠 刘亚杰 张晓峰 李建伟 李养丽 李峰泉
杨永庚 贺亚茹 原朝阳 郭新华 韩玲冰
校督查工作组对各教学单位清考考试组织管理、组织安排、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二、督查工作内容
(一)考试前准备工作
1.各学院清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2.各学院考务准备工作,含考场编排、监考老师协调等。
3.试卷命题、印制、封装、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
4.考前应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与诚信教育,应对监考老师进行监考培训。
(二)考试实施过程中工作
1.考务组织严密,秩序良好。
2.考场布置规范,卫生良好。
3.试卷分发、回收应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交接手续。
4.监考老师认真执考,不在考场内看书、看报、玩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行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维持好考场秩序。
5.设立考风考纪曝光台及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成员严格按照各教学单位清考考试组织安排,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对各教学单位清考考试进行全程督查工作。
(二)督查组成员应全面负责对所督查教学单位的考试督查工作,认真做好考试督查记录及督查总结。在当天督查工作结束后将督查员记录表交回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本学期清考考试结束后将西安外事学院清考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及督查总结交回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各学院考试考风考纪督查工作小组,务必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督查组在各学院巡查工作时,发现违纪行为将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教学事故分类与认定依据中“第二条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B类)”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行为主要包括:
1.监考教师不事先告知缺席,影响考场秩序。
2.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或擅自找人代替监考。
3.监考教师直接帮助学生作弊。
4.监考教师故意放松监考,听任作弊。
5.主考、巡考、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违纪或舞弊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故意隐瞒不报,或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6.因监考人员不认真清点,造成试卷份数与考生数不符等。
教学与研究部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