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部门:
为持续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西安外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西安外事学院专业认证(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基于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决定开展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本科2022级、2023级的2023-2024学年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等)。
2.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本科2024届
二、评价方法
根据《西安外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的评价方法进行。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和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将其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课程评价的改革促进教学模式的改革。
2.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88751325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西安外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表
3.西安外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
4.西安外事学院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达成情况汇总表
(相关附件请在学校oa下载)
教学与研究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