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部门:
根据《西安外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西外院教〔2022〕13号),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各自优势,深化校企共建、产学结合、产教融合,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产业需求和岗位能力有机融合,完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与教育链有效衔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企合作共建课程的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校企共建课程是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强化专业辐射性,学科交叉融合性,主要以学科基础课、学科前沿课、专业特色课为主,由校内教师与校外行业企业导(教)师共同建设的课程。
2.校企共建课程由各学院依据本学院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进行统筹规划和遴选推荐,并负责督促与指导本学院获准立项的校企共建课程的建设工作,确保校企共建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
3.校企共建课程相关要求和实施细则,以及管理与运行机制,由共建双方课程负责人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研究拟定,报所在学院审批。所形成共建协议与文件,共建双方须严格贯彻执行。共建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学队伍,逐步建立起结构较为合理、教学能力较强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兼职校企共建课程教学队伍。
2.课程内容建设。结合行业、企业需求、技术发展以及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行业、企业优秀项目、案例、设计方案等资源及新技术融入课程内容建设中,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教学内容原则上应当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行业企业。
3.教学资源建设。主要包括:应用型讲义或教材、教学辅助资料、课程思政案例、行业企业课程资源、真实项目案例、多媒体教学课件、课程设计项目、设计性实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案例数目原则上不少于总课时数的四分之一)等。
4.教学评价改革。共建课程教学方法、教学大纲、实验(实践)大纲及考核评价机制等教学模式改革。
5.建设质量标准。课程负责人应深入合作单位,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与所共建课程相对应的岗位工作,掌握岗位对共建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共建课程对应的职业能力要求,与行业企业教师共同研究制定并完善本课程的课程质量标准。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西安外事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实施细则》。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承担。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双师型双能型教师优先(申报时须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2.课程教学团队成员5-10人,其中行业企业人员不低于35%,原则须从与学校有长期稳定合作的行业企业中选聘,且该企业有正在实习实践的学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
三、要求
1.每个专业(群)原则申报1-2门校企共建课程。
2.校内教师承担校企共建课程授课比例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3.申报课程需填写《西安外事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于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文 029-88751321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实施细则
2.西安外事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申报书
教学与研究部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