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24]26号)要求,为顺利开展并完成本学期后期教学任务,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使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有质量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常规教学
1.2024年12月28日起进入小学期,和寒假连起来完成相关小学期教学任务。
2.根据下学期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各单位于12月9日前完成实验场地资源选用、教材征订、拟用实验耗材计划等工作。
3.12月10日前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全校资源完成课表编排,12月10日-12月17日组织完成学生下学期选课工作。
二、实践教学
1.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期课表、开放实验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分析统计各实验室的利用率。
2.2024年12月中旬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3.2021级本科毕业实习、2022级高职顶岗实习工作的阶段性考核评估,教师实习指导的进展及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的落实情况。
4.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学生报名宣传工作及专业课考试前期准备工作。
5.创业学院组织、各单位协助完成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三、考试安排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8日完成各类考试组织,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各类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 |
考试时间 |
教育类型 |
年级 |
考试课程 |
考试地点 |
12月30日下午 16:30-18:30 |
统招本科 |
2023级 |
大学英语3 |
各学院教学楼内 |
大学外语(小语种)3 |
12月31日下午 16:30-18:30 |
统招本科 |
2023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月2日上午 8:10-10:10 |
统招本科 |
2024级 |
大学英语1 |
大学外语(小语种)1 |
大学日语2 |
1月2日上午 10:40-12:40 |
统招高职 |
2023级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1月2日下午 14:00-16:00 |
统招本科 |
2024级 |
大学英语2 |
1月3日上午 8:10-10:10 |
统招高职 |
2024级 |
大学英语一 |
1月3日上午 10:40-12:40 |
统招本科 |
2024级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1月3日下午 16:30-18:30 |
统招高职 |
2024级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各专业其它课程(含重修),各学院、书院按要求组织完成,并逐一提前告知每位学生。 |
说明:
1.公共课程考试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等教学单位的任课教师须到各学院协助完成监考、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等工作。
2.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各类课程考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安排,并将各学院的考试安排于12月15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3.其它体育课等特色选修类课程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完成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必须要线上考评的课程,需于12月20日前向各学院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4.各类全国性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内容 |
2024年12月14日 |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
2024年12月15日 |
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 |
四、考试组织管理
(一)学生考试资格审核
1.各单位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外院教[2023]14号)《西安外事学院普通高职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外院教[2023]15号)《西安外事学院课程学习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西外院教[2021]12号)及《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学业(智育)评价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将未取得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将确定名单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2.严格执行学生缓考手续的审核审批程序,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者视为旷考,及时告知学生并将确定名单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3.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各学院、书院组织辅导员、正蒙导师及管理干部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严格考试过程,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各类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有出现严肃处理。
(二)考试组织
1.考务组织
(1)各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加强考前学生诚信宣传教育、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务、监考、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学业(智育)评价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文件,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意识及责任心。
(2)考试期间要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考场纪律。对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考试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3)本学期期末考试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线上安排,各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要求,合理安排各课程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做好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调整和监考安排。
(4)考务组织要严谨,线下考试考务人员要做好试卷的分发、回收、交接安排工作;考场布置要规范,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杜绝监考人员随意调换或离岗。
2.试题(卷)组织
(1)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阅卷要求:具体见《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西外院教[2023]16号)。
(2)集中印制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5,试卷在印刷、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见《西安外事学院考试安全保密规定》(西外院教[2023]26号)。
(3)课程考试试题(卷)复查:试卷评阅完成后,各单位组织系(专业)对试卷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西安外事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复查表》,复查情况需详细记录。
3.考试过程
(1)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风考纪检查领导小组,学校教学与研究部、行政部、学工部、教育教学研究与督导中心等部门组建的校考风考纪督查小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
(2)监考、考生及巡考要求具体见《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西外院教[2023]16号)。
五、要求
1.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在后期教学、考试工作中,必须予以积极整改,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后期各项教学工作。
2.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认真做好学生培养、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有质量的平稳完成。
3.考试结束后,各学院、书院须及时将本学期学生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做好假期课程复习安排和学期初课程重修准备工作。
4.各课程试卷归档装袋须严格按照标准归档装袋。
5.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考试总结,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隋伟策
联系电话:029-88751661
教学与研究部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