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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陕西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017年06月13日 14:22 任红莉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根据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陕社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高职、成教、技工及五年制大专类全日制在籍学生。

大赛设高职组、中职组两组。
1.
高职组参赛选手应为我校高职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2. 中职组参赛选手应为我校中职(成教、技工类)全日制在籍学生;

3. 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二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三至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二、组队方式

1. 选手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选手为3-5名,其中1人为领队。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赛,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2.
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3.
每个参赛队指导教师1名。

三、进度安排

1. 校内报名: 即日起至620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报送纸质版到教学管理办公室。纸质材料要求用A3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有相关附件,可另行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2. 校内初赛: 621日至627

3. 省级大赛(选拔赛):915—930

四、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
.参赛项目必须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3
.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4
.凡是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五、奖励
1. 竞赛奖:所有参加省级大赛的项目,经大赛组委会审查合格后即获得省级优秀奖,其中,对中、高职组分设若干优胜奖。
 2.
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优胜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六、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并做好后期参赛的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任红莉

联系电话:88751691

邮箱:renhongli@xaiu.edu.cn

教学与研究部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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