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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年11月29日 09:1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12]16)要求,为顺利开展并完成本学期后期教学任务,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使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并圆满完成学期教学任务。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招生教学安排

   1、统招生课程教学于2013年元月4日结课,并进入复习考试阶段。

   2、各专业根据课程教学和考试安排,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复习。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下学期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教学资源调配,并按时完成教师选聘、教材征订及课表编制等教学准备工作。

   二、统招生期末课程复习及考试安排

  (一)统招生期末考试安排

   1、期末课程复习、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时间:2013年元月7日~18日。

   2、各类公共政治理论课程、计算机课程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教育类型

年级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

20121211

15401740

本科

201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各二级学院

教学楼内

2012121715:40~17:40

本科

2012

计算机基础(笔试)

2013年元月7

08201020

本科

2011

大学英语3

2013年元月7

14001600

高职

2013年元月9

08201020

高职

2012

大学英语1

2013年元月9

14001600

本科

   2012级本科、高职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结课时采取多种方式完成。

   3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中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后期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安排,并将各二级学院的考试安排121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4、各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体育课、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在课程结课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完成课程考核。

   5、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考试的课程,应于2013年元月15号结束全部课程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012年12月22

  ()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 2012年12月23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机试测试:2013年元月5-6

  ()参加2012年暑期招生学生的课程补考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后期教学工作安排,于20121230日前完成。

   三、考试组织管理

   ()学生考试资格审核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与学籍管理规定》(西外院政[201113),认真做好学生各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审查。对未取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并于各门课程考试前一周,将未取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生缓考手续的审批审核制度,未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者,一律视为旷考。

   ()考试组织

   1、为确保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场布置要规范;考试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务必落实,杜绝监考或考务人员脱岗现象。

   2、考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考务、监考、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关于统招生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试卷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意识及责任心。

   3、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各课程的复习、考试时间,避免学生考试时间过于集中或分散,使学生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完成课程的复习并参加考试。

   4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考场调整和监考安排,公共课程考试期间,思政部、大学英语部等教学单位的各位任课教师,务必要到各二级学院进行监考、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

   5、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考前的对学生宣传教育,做好学生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要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的教职员工,要按《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6、期末考试期间,在学校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督导室组建的校考风考纪督查工作小组,将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并随时对各个考场的监考、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试题命题、评阅卷及成绩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教务处处字[2010]57) 、《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及《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命题组织、印制、保密、管理工作。

   2、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各任课教师,按时、按标准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及《教师工作手册》填写等工作。

   四、要求

   1、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对尚存在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在后期教学、考试工作中,积极予以整改,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后期各项教学工作。

   2请学校其他有关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以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须及时将本学期学生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做好假期课程复习安排和学期初补考的准备工作。

   4、完成学期各项教学、考试工作总结,并于2013年元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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