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试研招[2012]5号关于做好2012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高职学字[2012]18号关于做好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保证本次英语等级考试的顺利进行及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及考场分布
考试日期 |
考试起止时间 |
级别考点代码/
报考人数/考场数 |
考场分布 |
12月22日 |
9:00-11:20 |
四级(61036)
8179人
共273个考场 |
南区1#(1-54考场)
南区2#(55— 96考场)
南区3#(97-135考场)
南区6#(136-173考场)
北区1#(174-193考场)
北区3#(194-233考场)
北区4#(234-273考场) |
15:00-17:20 |
六级(61036)
1188人
共40个考场 |
南区1#(1-40考场) |
12月23日 |
15:00-17:00 |
B级(39045)
2162人
共73个考场 |
南区1#(1-54考场)
南区2#(55-73考场) |
二、考务工作要求
(1)根据我校学生报考人数,本次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共设 7个分考点,具体分布如下:
校区 |
级别 |
分考点 |
教学楼 |
负责单位 |
责任考场 |
南区 |
四级 |
第一分考点 |
南区1#教学楼 |
外国语学院 |
1-54考场 |
六级 |
1-40考场 |
B级 |
1-54考场 |
四级 |
第二分考点 |
南区2#教学楼 |
人文学院 |
55— 96考场 |
B级 |
55-73考场 |
四级 |
第三分考点 |
南区3#教学楼 |
文化产业学院 |
97-135考场 |
第四分考点 |
南区6#教学楼 |
商学院 |
136-173考场 |
北区 |
四级 |
第一分考点 |
北区1#教学楼 |
成人教育学院 |
174-193考场 |
第二分考点 |
北区3#教学楼 |
工学院 |
194-233考场 |
第三分考点 |
北区4#教学楼 |
医学院 |
234-273考场 |
(2)各分考点在考试期间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及管理,考试正式开始后,考务员要随时巡视考场,及时按照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处理好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3)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于12月21日下午打扫好教室卫生,并要求学生将自己的个人用品全部带走,以免丢失。12月21日17:30至12月23日下午17:30将对各教学楼进行封闭,此时间段内禁止任何非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4)南区各分考点按时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后要负责试卷的安全。考试结束后,及时清点整理并按时将试卷交回试卷保密室。北区各分考点试卷由试卷保密组负责运送。
考试正式开始前,各分考点务必按照要求将考试用手机信号屏蔽仪安装到位,不许在考试结束前提前关闭或回收屏蔽仪。
(5)自本次考试起,CET四六级考试实行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的考试办法,考务工作流程也进行部分调整,各分考点要高度重视,做好考务及监考人员的培训。
监考老师在考试正式开始时,须明确告知考生将试卷类型的条型码粘贴条在试题册上揭下后粘贴至答题卡2上的指定区域。未贴条形码者,按缺考处理。
(6)凡有委派监考人员的单位,务必于12月19日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本考点考务及监考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本次CET考务工作流程调整方案,严格执行考务操作规程。
(7)按照省考试中心要求,各分考点试卷分发场所必须装备录像监控系统,对试卷分发过程进行无死角、无遗漏、不间断全程录像监控。试卷分发工作完成后,立即对分发全过程录像记录进行回放,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主考。回放录像由各分考点主考负责验看,同时填写《2012年下半年CET试卷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并于考试当日上午11时前、下午17时前报送考务组。考试结束后各分考点要把录像刻录成光盘,送交答卷时一并报考务组。
(8)听力部分考试使用调频广播,为保证考试期间的播音效果,请安排考场的各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拆除本单位安装的远红外报警装置。
三、监考工作要求
(1)监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法规、政策及监考业务,考试当天应在考前1小时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各考点要对全部监考人员实行安检。
(2)领取考试相关材料,如试题(卷)、磁带、考生对照表、考场记录单等考试用品时,必须由2名监考共同领取,并认真核对。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各分考点考务员报告。核对无误后,务必直接到达考场,中途不得随意逗留。
(3)监考人员需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级别、考试时间以及“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对于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无线通信工具作弊的考生,将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分”的警示语。
(4)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遵守有关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肃履行监考职责,对未佩带考试规定证件的所有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考场。
(5)监考员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在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属于作弊情形的,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分考点主考,由考务人员到现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考人员须如实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在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录栏和《考场记录单》上。
(6)监考员在监考期间应恪尽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抄题、作题、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严禁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尤其是杜绝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使用微博的现象。
(7)监考员应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规程》与《考场指令》进行监考工作,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监考员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8)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务办公室清点考生答卷及答题卡,并如实填写缺考、违纪考生信息,经考务负责人核查并签字确认后密封,不得在考场直接密封。
四、考试期间学生要求
(1)考试入场时间:考生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即上午大学英语四级考生8:40进入考场,下午英语六级考生2:40进入考场。
上午9:00开考,下午15:00开考以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一律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并按照要求在考场照片对照表上签字确认。
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结束后,试题册和答题卡必须全部上交,任何人不得将试题册和答题卡带出考场,否则按有关规定从严论处。
(3)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耳机及电池。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信息点,考试过程中不准互借文具。耳机用于听力考试,教务处及各考点考务办不提供耳机。
(4)禁止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词典等进入考场,违者一律以违纪论处,并按《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不得携带电子手表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指针式手表。
(5)凡是被国家教育部、省级考试管理部门列入使用“特殊答案”者,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以及《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当次四六级考试成绩以及一次四六级考试报考资格。
五、后勤、保卫、安全工作要求
(1)后勤资产与管理处负责做好考试前校园清洁、彻底清除校园内作弊器具销售广告,做好有关考试设备、考试物品的购置、配备、供应工作及考试期间用电正常准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网络监控,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及CET有害信息的监控,考试前后应对学校的校园网、BBS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考务组汇报。四六级考试当天要关闭校园网。
(3)保卫处要安排有经验的校警负责试卷保密室考试期间的试卷安全,各教学楼门口安排校警按照考试规定时间拉警戒线,并负责维持考试期间教学楼周围的秩序。
(4)考试期间学校配备了隐形耳机、手机短信探测仪和屏蔽仪,对手机、耳机作弊行为进行严密监测,如发现有考生违法考试纪律,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29-88751321,举报邮箱:jwc@xai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潘老师 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751321
附件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
附件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监考操作规程
附件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监考操作规程
附件5: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附件6:2012年下半年CET试卷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登记表
附件7: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8: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作弊和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