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四级测试组《关于2013年全国高校法语专业四级(TFS4)报考办法》通知,2013年法语专业四级考试现在开始报名,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报名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查以及报名数据上报等工作。
一、考试时间
TFS4: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考试的具体组织安排、考试规定和考试流程详见考前下发的《2013年法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前下发的考试须知》)
二、报名资格
参加统测考试报名的学生必须是通过全国高考正式录取的法语专业的本科在校注册学生。
已设立法语专业考试考点的各类普通高等教育学校经高考录取、正式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法语本科专业本学年二年级学生(应届生,类别号40)。
上一学年作为应届生首次参加四级考试未通过的学生(补考生,类别号70)。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1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费: TFS4 105元/人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按照《关于2013年全国高校法语专业四级(TFS4)报考办法》的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考试报名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3、按照考试报名须知认真仔细复核考生类型以及考生信息。
4、请于2013年1月9日前将以下数据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1) 考试报名表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打印稿加盖教务处或学校特设的考试主管部门公章;由院系自行负责考务的考点除本部门公章外,亦应加盖教务处公章):报名表应根据考办所发的Excel格式样张和样张上的要求制备,各栏目应完整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所录考生姓名准确无误,考办将以此作为记录成绩和制作证书的依据(姓名错误在证书发放后将无法更改);电子稿可以用光盘、U盘或软盘形式提交,亦可通过已与考办建立可靠联系的电子邮箱发送。
(2) 责任承诺书一份(主考和副主考签字并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加盖教务处或学校特设的考试主管部门公章;由院系自行负责考务的考点除本部门公章外,亦应加盖教务处公章):承诺书根据测试组所发样张按上述要求准备,其中主考(考点负责人)由学校教务处或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即处长或副处长、院长或副院长、系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主考(考点联系人)由学校一名正式在编的专职教务人员担任,负责与测试组和区域负责人的日常联系。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751321
附件:关于2013年全国高校法语专业四级(TFS4)报考办法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