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12]41号)及《关于做好2013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西外院教办[2013]1号)要求,为顺利组织本学期后期教学任务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切实落实各个教学环节,使期末教学、考试及毕业工作平稳有序,并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1.统招生课程教学于2013年7月5日结课,进入复习考试阶段。
2.各专业根据课程教学和考试安排,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复习。
3.根据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及教学工作任务的要求,各教学单位按时完成教师选聘、课表编制等教学准备工作。
4.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学校教材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并报教材管理中心。
二、实践教学相关工作
1.各教学单位关于学期末实验室利用率、本科实验课程开出率等信息的统计
(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附件1)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年级、各专业实验课程开出率统计表(附件2)
(3)各教学单位假期检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清单(附件3)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实验室教学用耗材申购清单(附件4)
2.各二级学院做好2010级高职顶岗实习总结及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和2011级高职顶岗实习上岗审批等相关工作。
3.各二级学院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质量评价自评和指导教师工作量上报等相关工作。
4.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
5.各教学单位开放实验室、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教师工作量审核上报。
6.各教学单位新建实验室的建设进度及落实情况。
三、统招生期末课程复习及考试安排
(一)统招生期末考试安排
1.期末课程复习、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时间:2013年7月8~16日(7月13-14日不休息)。
2.2011级高职学生课程结课、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于2013年6月30日结束。
3.各类公共课程(思想政治类、计算机类)考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
教育类型 |
年级 |
考试课程 |
考试地点 |
6月13日
16:00~18:00 |
高职 |
2012级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各二级学院
教学楼内 |
6月15日
13:00~15:00 |
本科学生非
计算机类 |
2012级 |
Visual FoxPro
Access |
6月15日
15:20~17:20 |
高职学生非
计算机类 |
2012级 |
Visual FoxPro
Access |
6月28日
9:00~11:00 |
高职 |
2011级 |
大学英语4 |
7月9日
9:00~11:00 |
本科 |
2011级 |
大学英语4 |
7月11日
9:00~11:00 |
本科 |
2012级 |
大学英语2 |
7月13日
9:00~11:00 |
高职 |
2012级 |
大学英语2 |
7月14日
9:00~11:00 |
本科 |
2011级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12级本科学生《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核,在结课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4.体育课、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及考核方式为考查性质的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考核要求,在课程结课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完成课程考核。
5.各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及后期教学工作通知组织安排,并将考试安排于6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013年6月15日
高职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2013年6月16日
四、考试组织管理
(一)学生考试资格审核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实施管理与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学生课程考试的资格审查,对未取得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要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并于考试前将未取得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2.各教学单位要严肃学生缓考手续的审批审核,对未按学籍管理规定履行缓考审批手续者,视为旷考。
(二)考试组织
1.为确保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场布置要规范;考试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务必落实,杜绝监考或考务人员脱岗现象。
2.根据课程考试要求,特别是小课时课程,要结合学生复习情况,合理规划、编排课程考试时间及考场,要合理安排各课程的复习、考试时间,使学生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完成课程的复习并参加考试。
3.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考前的宣传教育,要组织考务、监考、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关于统招生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及试卷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意识及责任心。
4.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要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考试工作职责的教职员工,将按《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5.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考场调整和监考安排,公共课程考试期间,思政部、大学英语部等教学单位的各位任课教师,务必要到各二级学院进行监考、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
6.考试期间,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督导室组建的校考风考纪督查工作小组,将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并随时对各个考场的监考、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三)试题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及《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成命题组织、印制、保密、管理工作。
2.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关于本学期末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报送及试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各任课教师,按时、按标准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及《教师工作手册》填写等工作。
五、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3届统招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西外院教办[2013]1号)文件要求,认真细致的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离校手续的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六、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各项教学文件及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后期各项教学工作。请学校其他有关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以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试卷的领取交接。各独立教学单位统考课程试卷,于开考前一天由各设课单位将试卷送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应派一名教学管理人员配合完成试卷的交接领取工作。考试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将试卷领回,以确保试卷的安全。
3.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须及时将本学期学生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做好假期课程复习安排和学期初补考的准备工作。对有可能达到(留级或退学) 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将学生的课程考核情况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督促学生做好课程复习。
4.对于参加招生社会实践及学校组织的实习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会同校招生办及相关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认真核查学生信息,严格履行缓考手续,以便做好学生回校后的考试工作。
5. 根据评估要求,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所有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附件:
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年级、各专业实验课程开出率统计表
3.各教学单位假期检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清单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实验室教学用耗材申购清单
二0一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