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外院教〔2019〕9号《关于2019-2020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安排,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将于9月9日-15日在各学院教学楼内组织实施。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及辅导答疑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具体安排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统一公布。
二、公共课程的补、缓考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年级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进行。
三、各学院于9月3日前,按照西外院教[2017]12号《西安外事学院普通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将有补、缓考资格的学生人数报相关教学单位,以便准备试卷。凡上学期因考试作弊或无故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缓考考试。
四、命题及试卷印制按标准试卷样式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准备,原则上使用上学期准备的第二套试题,无特殊原因,不再另行命题。
五、各学院关于补、缓考考试课程的具体日程、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安排,须在9月6日前通知到具有参加本次补、缓考考试资格的每位学生。
六、公共课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 |
教育类型 |
年级 |
考试课程 |
考试地点 |
9月11日下午14:00-16:00 |
统招高职 |
2017级 |
大学英语四 |
各学院 教学楼内 |
统招高职 |
2018级 |
大学英语二 |
9月11日下午 16:20-18:20 |
统招高职 |
2018级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说明:其他公共考查科目,各学院与相应的教学单位对接。公共课程考试期间,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大学外语部等教学单位应指派教师,到各学院协助完成监考、考场巡查、考试过程监控及解决试卷试题质量问题等工作。
体育课程考试安排于9月10日下午14:00-16:00,具有参加此次考试资格的学生应持学生证到南区田径场,由体育部老师安排考试。
七、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普通本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结合上学期教学检查,对上学期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在本次补、缓考考试工作中,积极予以克服,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提前在公告栏张贴补、缓考考试安排,并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学生。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要组织考务、监考、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制度,加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质量标准意识及责任心。每个学院要安排考务人员直接负责考场巡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各教学单位对考场的布置要规范,考场卫生要彻底;考试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每个考场必须有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务必落实,严禁监考私自找人替代或监考时离岗。
4.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考场调整和监考安排,公共课程考试期间,思政部、大学英语部等教学单位要安排任课教师到各学院进行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
5.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将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的教职员工,要按《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6.针对各学院的补、缓考考试,学校将成立考风考纪督查组,对考试的组织实施进行督查。
7.请学校其他有关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以确保补、缓考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8.此次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组织老师于9月20日前,按照《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并将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到学生。
教学与研究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