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2019 ] 16号文件)精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增强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学校将组织开展 2020 2021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二、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 4 月 19 日 4 月 30 日
(二)学校抽查 5 月 7 日 5 月 21 日
三、检查内容:
(一)学院自查
1.自查内容: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上学期试卷原始资料,完成本单位的试卷形式检查,按要求填写《西安外事学院学生试卷形式检查项目表》附表 1) 和《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课程考试试卷目录》 附表 2) 。
(2)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试卷内容质量进行检查需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每位教师检查课程的数量,做到合理分工、避免重复,保证较全面地覆盖本单位教师、课程、专业、班级,并按要求填写《西安外事学院学生试卷内容检查项目表》 附表 3) 及《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检查问题汇总及处理结果反馈表》附表 4 。
2.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试卷形式检查表的内容认真填写 凡对表格内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联系,必须确保所填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于各专业试卷命题和评阅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课程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将代表性问题整理归纳出来,提交给各专业主管领导或学院领导。
(3)针对试卷中发现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结果填入附表 4 。
(4)附表 1 4 的原件留存各教学单位备查,附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试卷自查工作总结于 5 月 7 日前提交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试卷自查工作总结需经主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核签字。
(二)学校抽查
1.抽查内容
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根据学校 2020 2021 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考试课程目录,抽调一定数量的考试试卷资料(见附件5组织校级督导研究员对试卷资料进行集中检查和分析,并如实填写《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检查问题汇总及处理结果反馈表》 附表 4),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督导研究员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结果填入附表 4 ,在规定时间内将《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检查问题汇总及处理结果反馈表》返回备案。
2.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 2020 2021 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考试试卷抽查目录》整理试卷及其相关资料 《西安外事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西安外事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审核表》、《课程教学大纲》、《学生成绩册》、成绩单、试卷分析、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于 5 月 7 日前送至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备查。
(2)校级督导研究员应根据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统一要求按时参加试卷检查工作,并认真完成相关检查任务。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研究员应秉承客观公正原则填写《西安外事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检查问题汇总及处理结果反馈表》,对责任教师提出整改建议。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试卷检查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检查任务,认真听取督导研究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妥善保存相关检查记录和总结。对于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在校级督导研究员抽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学校规定等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