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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5日 16:4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2023 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西外院教 〔 2022 〕 15 号)安排 2022 2023 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期末考试补、缓考及上学期期末延考课程考试工作于 3 月 4 日起在各学院教学楼内组织实施, 3 月 12 日前完成考试。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疫情各学院上学期未完成考核的课程,同本次高职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一起组织实施。

    二、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及辅导答疑工作,并于 3 月 2 日前将具体安排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三、各年级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进行。

    四、各单位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外事学院普通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外院教[ 2019 ] 18 号)《西安外事学院课程学习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西外院教[ 2021 ] 12 号)及《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学业(智育)评价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资格审查。 3 月 1 日前, 统计各门课程参加考试 的学生人数, 并报相关教学单位,以便准备试卷。凡上学期因考 试作弊或无故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缓考考试。

    五、命题及试卷印制按标准试卷样式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准备,补考原则上使用上学期准备的第二套试题,无特殊原因,不再另行命题。

    六、各学院关于上学期期末延期考试及补、缓考考试课程的具体日程、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安排,须在 3 月 1 日前通知到具有参加本次考试资格的每位学生。

    七、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于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

    说明:其他公共考查科目,各学院与相应的教学单位对接在 3 月 12 日完成考试。 公共课程考试期间,大学英语部等教学单位应指派教师,到各学院协助完成监考、考场巡查、考试过程监控及解决试卷试题质量问题等工作。体育课程考试安排于3 月 4 日上午 09 00 12 00 2022 级高职学生具有参加此次考试资格的学生应持学生证到南区田径场看台前,由体育运动中心老师安排考试。

九、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安外事学院普通高职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 《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西外院教 〔 2019 〕 16 号 )),具体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提前在公告栏张贴补、缓考考试安排,并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学生。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 营造良好的考试氛 围。强化 全体教师的责任心。要安排考务人员负责考场巡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各教学单位对 考场的布置要规范,保持考场环境卫生整洁;考试实行单人单桌,两人监考制。每个考场必须有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落实有力,严禁监考私自找人替代或监考时离岗。

    4.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考场调整和监考安排,考试期间,相关教师到各学院进行考场巡查及考试过程监控。

    5.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将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的教职员工,要按《西安外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6.学校将成立考风考纪督查组 ,对考试的组织实施进行督查。

    7.请学校其他有关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以确保补、缓考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8.此次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及时组织老师于 3 月 20日前,按照《西安外事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并将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到学生。

2023 年 2 月 2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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