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23号)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安排组织开展了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截止8月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已经完成了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和整改总结等三个阶段。各单位均能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认真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工作台账,配合专家组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积极开展问题整改。为进一步夯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
二、具体内容
1.各学院按照要求,结合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组织对所属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完善实验室统计表。
2.各学院要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紧盯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梳理报送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实地检查阶段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再梳理、再完善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见附件1)。
3.各学院要对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并对照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逐条销账。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务必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坚持实验室准入制度,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学院认真梳理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Excel表格电子版、实验、实训室统计表(附件2)报送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教学与研究部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