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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2013-07-13 15:07  

 各教学单位: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我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按照组委会“关于组织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

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2、竞赛时间:

本届竞赛的预赛在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决赛于2014年3月份的第三周周六上午在中国科技大学举行。

3、竞赛内容:

(1)非数学专业组:

预赛仍保持原来的内容不变(只考高等数学),决赛时在预赛的基础上增加线性代数内容(考分约占总分的15%--20%)。

(2)数学专业组:

预赛仍保持原来的三门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所占比重分别为50%、35%及15%左右)。决赛试卷分为两类:

大二学生: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所占比重分别为40%、30%、15%和15%左右)。

大三及以上年级学生:在大二学生考试内容(考分占总分80%)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新增课程每门出一个考题,由学生任选其中两题(考分约占总分20%)。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均不超出数学专业本科或理工科本科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4、报名办法

2013年9月20前在所在二级学院学科竞赛基地报名。

5、竞赛组织工作:

预赛由各学科竞赛基地负责组织选拔,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6、竞赛收费标准:

每名参赛学生要交报名费60元,分别用于分区预赛和决赛阶段竞赛工作的组织、命题、评奖、颁奖以及召开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费用。

7、奖项的设立:

设预赛奖与决赛奖。

预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得超过总参赛人数的2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颁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300人。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5名(其中数学类2名,非数学类3名),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竞赛工作小组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颁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预赛奖和决赛奖证书均加盖“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的公章,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

各学科竞赛基地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做好报名和培训工作,以便顺利参加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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