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通知 
 
 比赛通知 
 获奖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科竞赛基地>>通知通告>>比赛通知>>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11-17 17:1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营造浓厚“双创”氛围,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青年一代创新创业热情,根据《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社发〔 2023 〕 16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实 践应用、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未来

二、赛事安排

本届创新创业大赛分为两个赛道,创新创业主体赛(以下简称“主体赛”)、创新创业综合模拟专项赛(以下简称“专项”)。

(一 参赛对象

1.主体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和应用型本科组三个组别,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 35 岁 (198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

(1 )中职组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2 )高职组 高职院校(含技师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科在校生;

(3 )应用型 本科组 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本科院校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2.专项赛分中职组和高职组两个组别,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 岁 (198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

(1 )中职组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2 )高职组 高职院校(含技师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专科在校生;

(二 参赛方式

1.本届大赛由我省各职业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院校自愿组织参赛。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

2.主体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 3 7 名,其中 1 人为领街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老师 1 2 名,每个院校申报的项目每个组不超过 5 个。请各二级院相关人员填好(主体赛推荐表),后续由创业学院组织遴选团队。

3.专项赛每个参赛团队由 2 3 名学生、 1 2 名指导教师组成,每个院校参赛团队不超过 2 个。请各二级院相关人员填好(专项赛推荐表),后续由创业学院组织遴选团队。

4.每名学生限报一个赛项、一个团队。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5.各院校报名时需提交师生创新创业的实践案例 1 个

6.已获代表陕西省参加往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项目均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三 报名方式

1.各学院填写第七届中华 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各院推荐表(附件 1 ),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专项赛)各院推荐表(附件 2 )按照相应报送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参赛团队根据组别填写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详见附件 3 、附件 4 、附件 5 )。

3.大赛报名系统网址详见附件 6 、附件 7 。

(四 赛事规程

详见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规程(附件 6 )、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综合模拟专项赛)规程(附件 7 )。

1.校级初赛 (11 月 22 日初赛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遴选,各学院负责人于 11 月 21 日17:30 前将《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 根据组别选择附件 及项目 PPT( 时长 5 分钟 )),按项目质量进行排名并提交至创业学院负责人邮箱:liminjie@xaiu.edu.cn ,由创业学院进行校赛评审。

2.省级复赛 (11 月 24 日 12 月 1 日省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创业学院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院校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填写内容与报名系统内提交内容保持一致 )),于 11 月 25 日(星期五) 16:00 之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3.省级决赛 (11 月底按照省级复赛结果,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决赛的参赛项目进行路演答辩,采用路演 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路演 5 分钟,答辩 3 分钟,采用现场或在线方式,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项目指标安排

根据大赛要求,参考专业及各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完成报名,鼓励学生跨院系、专业、年级组队参加,具体项目数目:商学院5 个,人文艺术学院 10 个,医学院 5 个,工学院 5 个,国际合作学院 5 个。

四、要求

(一 各单位严格按照赛事工作安排,认真部署,组织落实,确保防控、赛事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开展。

(二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过程管理、学校评审等相关工作,为学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

(三 各学院按要严格按照大赛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生报名,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把关,保质保量完成赛事组织。并按要求完成参赛项目数量、质量的评选推荐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四 各学 院要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把大赛作为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校企合作深度融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五 创业学院负责组织校内初赛项目的评审与大赛具体项目指导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项目参加校赛、省赛、和国赛的相关评选推荐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人员

创业学院:李旻 桀 18629028575

                                                           教学与研究部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C) 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