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15年4月9日、4月10日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会计学专业举办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会,经评议,专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会计学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条件,建议给予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学管理办公室(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莉娜 李慧莲 联系电话:8875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