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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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细化学分制教学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稳定、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尚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根据《西安外事学院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西安外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要求,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织

     成立校、院两级教学检查小组。校级教学检查小组由教务与学生工作部和行政与后勤保障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教学检查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分析总结;院级教学检查小组由各院院长负责,成立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小组,具体组织落实。

     二.检查内容、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内容

     以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落实为重心,以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为两大抓手,将学分制教学每个环节落到实处。

       1.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的完成情况;

      2.对2016级本科新生学分制制度的解读、学习情况;学业导师工作安排、分配情况,特别是新招生专业学业导师落实情况;学生选课落实情况;

      3.2015级本科学生选课、课程安排、课表的编制等;

      4.常规工作

      ①教师、学生课表编排、发放情况;②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情况;③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教师教学手册、教案、教学大纲等;④教材发放;教学场所(教室、多媒体、实验室)器材、设备、耗材准备、区域环境卫生情况;⑤教师、学生上课情况;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13级、14级本科,14级、15级高职不及格课程补考试卷准备、学生通知等情况;

      5.根据“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涉及专业的自查报告、支撑材料评审、整改完成情况。

学  院

专   业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翻译、网络与新媒体

商学院

电子商务、国际商务

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影视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应用技术学院

工程造价、汽车定损与评估

    (二)检查方式

      采用学校抽查与各教学单位自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时间

      分两段进行:9月1日—14日,9月18日—23日

     三.要求

       1.根据8月25日学校教职工大会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认真部署、组织本次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本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及稳定运行,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价依据之一。

       3.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教学秩序,对于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教学问题,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4.9月1日前将各单位的检查安排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