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作部、直属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5〕 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学校成立由教学与研究部牵头,教学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等部门联合 组成 校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各学院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成立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小组,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
(二)各学院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 有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组织对全校实验室、实验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查阅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资料等。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工作无小事,实验室安全更是校园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直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
性,各实验中心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并于5月16日前按照要求上报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西安外事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西外院教〔2023〕19号)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逐条对标检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隐患排查,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29 88751325
邮箱:xaiu23450@xaiu.e 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提纲》
教学与研究部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