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优化专业结构,凸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同时结合各学院发展实际以及专业近三年发展规划,现将学校2019年本科专业设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一)新设专业要根据学校转型发展的实际需求、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学校2014-2020年本科专业设置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院发展特色申报。
(二)新设专业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通过增设新专业促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形成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三)新设专业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重点考虑生源和就业形势。
(四)新设专业要结合学校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教学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和专业群。
(五)新设专业要强化特色建设意识,明确专业的特色建设方向,自觉打造一流专业。
(六)新设本科专业目录范围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申报目录外专业须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二)制订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
(三)具备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所必需的师资队伍。
(四)新设专业已有较好基础。有相关学科专业做支撑,具备一定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践训练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三、申报基本程序
(一)调研论证。各学院要对新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做出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二)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一式五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适用)申请汇总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适用)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
3.关于申请新设专业的论证报告(内容包括该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专业必需的师资、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等,着重阐明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否和现有专业形成一定的专业群,一式一份)。
4.新设专业培养方案。
(三)各学院专业评议分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进行评议同意申报后提交申报材料。
(四)学校组织专业设置相关委员会对新设专业进行评议后,提交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或备案。
四、申报限额及时间安排
原则上各学院申报本科专业不超过2个,并于5月25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五、其他
为进一步规范地做好新设专业相关工作,帮助各学院深入研究、学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精神,教学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了有关文件(见附件),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研究,并做好专业设置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慧莲 电话:88751691
E-mail:lihuilian@xaiu.edu.cn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