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
统招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工作部、相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毕业生同学安全、有序、文明离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离校时间
1.总体时间2017年6月26日-7月上旬。
2.6月23日9:00,各学院到教学管理办公室(西楼3007)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及花名册。
3.学生登录离校系统查询个人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到各学院先领取或自行打印离校循环单,根据相关提示信息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二、各部门职责
(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1.负责离校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系统、数据对接,日常维护,确保离校系统网络秩序。
2.为学生开通离校系统账户,学生账户的管理与维护,确保信息合法安全有效。
3.确保离校系统资源的维护,负责在离校系统平台及时通知。
4.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离校系统的正常运行。
5.负责教师、管理人员、学生技术的培训,编制各类管理操作手册。
(二)教学管理办公室
1.协调相关部门,确定离校系统平台上的数据。
2.组织各单位离校系统的培训。
3.定期对离校系统中各类数据管理和维护,完善离校系统中的基本数据。
4.组织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
(三)图书馆
1.配合信息化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数据对接工作。
2.负责本部门学生离校审核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四)财务管理办公室
1.配合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做好相关信息、数据对接工作。
2.负责本部门学生离校审核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五)学生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办理好学生清退公寓相关手续并开具证明。
(六)校友会
制作校友卡并发放到各学院。
(七)各学院
1.负责审核本学院学生相关信息。
2.负责打印学生离校循环单。
3.发放毕业生、学位证、派遣证、校友卡。
三、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一)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情况查询
1.毕业生首先登陆http://59.74.112.10:8002/lxdxt/查询个人离校手续办理情况。
2.登录账号:个人学号,原始密码:000000。
3.如果查询结果有未审核通过的手续,请到相应部门办理。
4.正式查询时间:2017年6月26起
(二)离校手续办理步骤
流程说明
(1)图书馆:毕业生归还所欠图书及欠款后,图书馆予以审批。
(2)财务管理办公室:欠缴学费的学生到财务管理办公室缴清所有学费后,财务管理办公室予以审批。
(3)各学院:图书馆,财务,手续均办理通过后,学生持公寓开出的离校证明到各学院审核,交回学生证和校徽后,学院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校友卡等。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办理相关业务请携带个人校园卡、学生证,未缴清学费者不能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2.图书馆办理完后才能办理财务。如果图书馆、财务未办理,则各学院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3.已通过图书馆、财务审核手续的学生,凭公寓开出的离校证明到各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4.毕业生去各学院领证必须携带公寓开出的离校证明,方可打印离校循环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5.由于特殊原因未领取报到证和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将来需要领取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7月初学生凭派遣证到档案室、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要求
1.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认真审核本部门负责的学生的相关信息,准确提供学生数据。
2.各部门要以服务为宗旨,为毕业生做好离校服务工作。
3.各部门要如期按时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4.各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部门。
联系部门及电话: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029-88751312
教学管理办公室 029-88751325
教学与研究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