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陕学位办《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8〕1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内字〔2017〕70号)文件精神,2018年3月16日、3月21日我校分别对电子商务、翻译两个专业进行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我校以上两个专业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3月30日—4月7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学与研究部(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教学与研究部
2018年3月30日